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
信息来源于:新郑在线 发布时间:2005/11/14
根据新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、新郑市教育体育局、新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新郑市财政局关于接收师范类毕业生管理办法,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“专业对口、学历达标、自主择业、双向选择、空岗补缺、择优录用”的原则。市教体局根据全市生源、师资情况,提前一年于9月份编制接收师范类毕业生计划,并报市编办批准。凡取得教师资格证书,学历达标的毕业生持郑州市教育局报到证,到市教体局人事科注册登记,然后参考市教体局公布的空岗缺编情况,自主到缺编单位联系。缺编单位经过试讲、考察,同意聘用后报市教体局审核,由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。